一、理事会简介
(一)名称
本理事会名称为“华夏商业领袖俱乐部理事会”。
(二)职能
本理事会是“华夏商业领袖俱乐部”(简称华夏商领汇)作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权力机构,主要职能是决策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问题,主要面向俱乐部成员及全球华商精英,为国际性非营利组织。
华夏商领汇以“传承华夏商道智慧,成就未来商业领袖”为宗旨,致力于成为华夏企业政治上的领路者,公共关系的协调者,经济往来的中间人,事迹经验的宣传人;致力于构建华夏企业命运共同体,激发企业潜力,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东方智慧。
理事会总部位于北京,下设有:主席,执行主席,执行副主席;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成员等。
二、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年会)
会员代表大会为本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
理事会年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理事会年会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因故不能参加表决时,可以委托代表参加表决或可以采取理事通讯会议形式行使理事部分职权。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会费收支报告;
2、审议提案并形成决议;
3、选举和罢免理事;
4、制定和修改章程;
5、决定终止事宜;
6、审议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主席办公会
由主席、执行主席、执行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主席全面领导本理事会工作;执行主席协助主席领导本会工作;执行副主席依据主席、执行主席安排,分工组织协调本会有关业务工作。主席办公会会议由主席主持,或者主席委托执行主席主持。
主席办公会职责:
1、研究本理事会发展中重大的方向性、战略性、政策性问题;
2、研究涉及中巴经济走廊经济发展问题,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3、研究本理事会广泛联络中巴各有关机构和部落参与中巴经济走廊建设;
4、研究决定提交理事会年会审议的事项;
5、研究决定聘用(解聘)副秘书长、部门主任、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6、研究秘书长、执行副主席人选,报理事会年会审议、决定;
7、研究本理事会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报理事会年会审议;
8、研究年度财务预决算,决定重大财务开支;
9、研究决定秘书长办公会提交审议的重大事项;
10、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和重大活动;
(三)理事会秘书处
理事会由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成员构成。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理事会主席聘任。
秘书处在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理事会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以及理事会各种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
2、负责理事会工作规划、计划的拟制和各种文件的起草,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理事会印章的使用、管理。
3、负责理事会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理事会内外关系,进行上传下达。
4、负责会员吸纳、管理、联络、信息宣传、服务等事务安排;负责为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负责了解和掌握会员的需求、困难;帮助会员排忧解难;负责聘请如法律顾问、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各界有识之士;负责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班。
5、负责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管理及解聘。
(四)秘书长办公会
由秘书处秘书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主席办公会、理事会年会决议;
2、提出由主席办公会、理事会年会审议的议案;
3、提出本理事会财务预决算和重大财务开支,报主席办公会审议;
4、部署安排日常工作,协调重要项目和重大活动;
5、落实主席、执行主席、执行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
6、研究制定本理事会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7、研究决定聘用(解聘)本理事会各部门、各机构副职(含以下人员);
8、提出本理事会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报主席办公会审议;
9、按期向主席办公会报告工作。
二、理事会成员职责
(一)理事长
理事长拥有理事会的最高决策权,负责各项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把握理事会的运行方式和发展方向,确定理事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协调理事会内部成员关系,促进理事会稳定和谐发展,维护理事会的正当权益,对其他理事会成员进行监督并对理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有:
1、主持理事会日常运营,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年度活动计划和运营方案;
3、拟订理事会各项运营管理制度;
4、提请聘任或者换任理事会荣誉主席;
5、安排及确定理事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
6、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7、代表本组织签订协议、合同等;
8、监督检查理事会各项决议及工作标准的实施情况;
9、审核批准财务报表,以及批准资金走向、资金用途。
(二)常务副理事长:
在理事长领导下,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1.抓好理事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2.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汇总、上报;
3.注意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和解决方法;
4.组织安排实施理事会的政治、业务、法律等相关事宜;
5.复核理事会各项活动实施情况,并完成相应财务工作;
6.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理事长
按照政策宣讲、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等不同领域,设置多个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负责完成所分管领域的工作;
2、带头发展理事会会员,壮大理事会队伍;
3、协助理事长做好分管工作;
4、自觉维护理事会的团结和统一,树立理事会的整体良好形象;
5、定期向理事长汇报工作,对理事会的重大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
6、认真贯彻理事会决定、决议,配合理事长做好相关工作;
7、受理事长委托,代理行使分管领域理事长的职责。
三、会员入会
(一)入会条件
1、拥护本理事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理事会的意愿;
3、履行会员义务;
4、在主营业务项目的领域内具有较大的规模和影响力。
(二)入会流程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三)会员权利
1、本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与本理事会的活动;
3、优先获得本理事会提供的服务;
4、向本会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并对本理事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义务与须知
1、遵守本理事会章程,执行本理事会的决议;
2、关心和支持本理事会的工作,维护本理事会合法权益;
3、承担和完成本理事会委托的有关工作;
4、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
5、向本理事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信息、数据和有关资料。
6、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理事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逾期一年不交纳会费或连续三次不参加本理事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7、会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遵守本理事会章程,视情节轻重,本理事会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四、经费主要来源
(一)会费;
(二)国(境)内外团体、企业和个人的捐赠或者资助;
(三)政府资助,受委托项目收入及其他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